他说:“是啊,可是为什么呢?”
我说:“现在办公室外的东南空地上正在盖楼,上次我说过,这个位置有高大建筑物就会人丁兴旺,现在不是应验了吗?不过因为代表水的三叉路口还在,故只能是改善而已。整个办公室外环境的格局变化有限,再坚持下去,事倍而功半,请你好好考虑一下是否重觅新址。”
他急忙点头,说:“我想通了,也想尽快找个风水好的办公室,请你帮我把关。
看到他的思想转变过来,我也很高兴,就接下了他的委托。
新址选定,仍心存疑惑
张先生先后找了七八套房子,我一一前去勘测,一圈下来都不理想。后来终于在西安高新区某大厦觅中一套办公室,为“丑山未向八运宅”(即房屋中轴线与地球南北子午线夹角30度,或者说南偏西30度)。此宅旺山旺向,室外环境配合合法,主丁财两旺,是2004年后建造的所有房屋中,最旺的六个风水格局之一。
这座大厦属于商住两用,张先生有点不是很情愿。在他心中一直希望在纯写字楼中办公,于是旧话重提:“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对原来办公室进行风水调整,能再坚持上一年半载,挣到钱我直接买一个几百平米的大办公室。”
我坚持说:“风水格局差的房子,再调整也只能略有改进,比起这套旺山旺水的房子就差得太远了,虽然你不是很满意这套房子,但只要公司在这里经营得好,能挣到钱,到时你还怕买不到理想的办公室?”
他反问我:“风水的力量有那么大吗?你肯定我能在这间办公室中挣到大钱?”
我说:“只要努力经营,必会很快人财两旺。”同时,我还叮嘱他,搬入办公室1-3月内,会发生三件事:第一,资金状况开始转好;第二,人气变旺,人才招聘也会很顺利;第三,注意防盗。
风生水起,财源滚滚
风水的力量果然神奇,张先生的公司搬入当月,拖欠了很久的工程款开始陆续支付,公司资金压力陡然减轻;公司顺利招聘几名能力很强的员工;公司的面包车放在楼下停车场,半夜小偷撬门时被保安发现,幸未得逞。我断言的三件事果然全部应验,这对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及员工触动都很大,从原来私底下说三道四变成了公开对风水学交口称奇。
后来他专门设宴答谢我。席间张先生对我说:“在原来的办公室,公司一年最多签下五六百万的合同,自从去年年底搬入新办公室,到今年9月,公司已经陆续签下近一个亿的合同,而且付款都很好。从年初起就长期跟踪七八个项目,一直在多方努力去做关系,逢年过节少不得请客送礼,可至今为止所签订的业务,和这七八个项目一点关系也没有,全是偶然加巧遇所得。例如吃顿饭认识个新朋友,或者见到一个久未谋面的战友,接下来对方就会主动给我介绍业务,一谈还就成,真神奇啊!”
生意好心情自然就好,在吃饭的间隙,张先生告诉我:“我现在彻底相信风水的力量了。你上次给我说‘不努力,肯定不会成功,但努力了,未必会成功’,当时我还很不赞同,现在我觉得你说的一点也不错,这个‘未必’啊,就是运气,也就是风水的力量吧。”
风水再分析
我们还是用玄空风水理论,来探讨一下为何如此吧。(见图2)
先看坐向,坐山方主人丁,飞星组合为“82二”,宜室外见建筑物(山),此处恰为相临的办公室,宇宙磁场与环境磁场相吻合,故公司人气很旺,招人得力。朝向主财运,飞星组合为“58二”,室外环境如见大路(水),主速富,而室外恰为一条主干道,水口又临三叉路,人流车流都很旺,故公司业务突飞猛进。
这种格局的房子,坐山、朝向与中宫三个位置,还形成一种叫做“258三般卦”的磁场矩阵,使财气不但贯通整间办公室,而且放大了财、丁的力量,再加上室外环境磁场配合有利,故公司发如猛虎,财源滚滚。
再看正东、正南、西北三个位置,这三个位置的磁场,又合成一种叫做“147三般卦”的磁场矩阵,风水上叫“文昌贯通”,主文化、文印昌盛。相对于工程公司,则代表投标易中。果然自搬入新办公室后,几乎每标必中。
尽管正东位置的飞星组合是“47六”,金木交战,主争斗刑伤,但这个位置是厕所,为水,一定程度上正好化解了不利磁场(实际情况是,公司的多个工程,都发生过一些打斗伤人事件,所幸损失不大)。
西北位置“14九”三星聚合,室外见文笔山主文贵,恰好对面有一座点式楼形如文笔,文昌得气。正南位置飞星组合为“71三”,要求见小水吉,见山则“金水多情,贪花恋酒”。实际情况是南边是一条小街,街对面是矮楼。该客户自搬入后,还真的几乎天天在酒场歌场泡着,很符合贪花恋酒这一断语,好在是矮楼,为害不大。
公司大门恰恰在东北与正东交界之处,东北为坐山方,不宜有大的动向,门有一半在此,代表员工管理上时有不顺,正东飞星“47六”均为不吉之星,主盗贼,更不宜临门,幸好只占门的一半,又有厕所的“水”去化解,因此才有面包车被撬而没有被偷走的事情发生。
我的另一个客户就没这么幸运了,她的公司也是同样的风水格局,门也在正东,她公司的一辆汽车就让小偷盗走了,可见风水的灵动力不虚。
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:风水对一家公司的经营情况影响甚大,与其在风水格局差的办公室内拼死拼活地苦苦挣扎,还不如搬入一个风水上旺财旺丁的办公室,去享受天赐的“好运气”吧。 |